张仁欢因保管不善,将粤(2021)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64号房地产权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以上房地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仁欢
2026年7月16日